2017高淳區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意見
各鎮(街道),開發區、國際慢城,各部委辦局,區直各單位,各管理中心:
根據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高淳“四區”發展定位,為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全面提升產業競爭力,加快實施“四大戰略”,推動創新轉型、綠色崛起,促進區域經濟穩步高質發展?,F就全區經濟發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發展壯大工業經濟
1、加大工業有效投入
戰略性新興產業技改項目:對列入省市新興產業目錄,經認定優先發展的高端裝備、新材料、醫療健康、節能環保等戰略新興產業竣工項目,設備投入超過300萬元的,按其設備投入量的10%給予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自動化智能化裝備技改項目:對以機換人、提高自動化智能化程度的戰略新興產業項目,有單臺(套)設備超過20萬元、設備總投入超過100萬元的,按設備投入量的10%給予企業補助;服裝、食品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技改項目,有單臺(套)設備超過10萬元、或成套設備總投入超過100萬元的,按設備投入量的8%給予企業補助。以上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上述項目必須按規定經過備案或核準并在2年內竣工投產。如項目已取得上級技改補助,上級補助沒達到區補助標準的,給予補差;上級補助超過區補助標準的,區不再補助。
2、引導企業綠色發展
對開展自愿型清潔生產并通過市級審核驗收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通過ISO14000標準認定的實體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
鼓勵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改造,對設備投入超過100萬元的項目,按其設備投入量的8%給予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加快推進兩化融合
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項目:圍繞產品數字化、設計智能化、過程自動化、管理信息化、商務電子化、系統集成化等企業信息化六大工程,及實施資源計劃管理(ERP)投入設備超過100 萬元的企業,按投入的8%給予資金扶持,最高不超過50 萬元。
4、鼓勵企業首購首用
制訂我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目錄,創新政府采購機制,發揮政府采購調控功能和公共財政職能,優先采購目錄內產品。同時鼓勵社會資本首購,對區內非政府項目建設單位首購首用目錄內產品進行獎勵,一次性購置金額達到20萬元以上,按產品購置金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5、培育軟件產業發展
?。?/span>1)加大引進培育力度
對新入住園區的軟件企業,提供辦公用房保障,前兩年免收租金,后三年按合同約定租金減半收取。
國內外大型軟件企業在區內設立總部(或地區總部)、研發中心、數據中心等投資超過500萬元的,按其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給予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鼓勵企業將軟件、電子商務業務、服務外包業務和研發中心、工程技術中心從主業剝離,組建獨立核算的新公司后享受本意見(培育軟件產業發展)相關內容。
對納入區統計的規模以上企業年開票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軟件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5萬元、10萬元。
?。?/span>2)鼓勵企業自主創新
對當年取得市級以上部門“雙軟”認證且年開票收入達到1000 萬元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當年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優秀軟件產品獎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5 萬元、10 萬元、5 萬元。同一企業不累進獎勵,只實行差額獎勵。
對成功獲得國家級、省級稱號的重點軟件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 萬元、5 萬元。同一企業不累進獎勵,只實行差額獎勵。
6、完善服務體系
大力開展創業輔導,繼續推進“工信大講堂”,高標準實施企業家素質提升工程,每年列支100萬元用于培訓學習、外出交流和組織企業參加國內重要展覽,對參加區組織培訓的企業管理者給予培訓補助。
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動企業信用管理貫標和示范創建,對獲得省級、市級信用管理示范稱號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2萬元。
7、推進服務型制造發展
對當年成功創建國家、省、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當年成功創建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的單位,一次性獎勵10萬元。
8、扶持民營和科技創新中小企業發展
積極鼓勵企業申報制造業單項冠軍培育和示范企業,被工信部認定為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的獎勵20萬元、認定為培育企業的獎勵10萬元;新獲得省“專精特新”產品,每個獎勵10萬元,新獲得市“專精特新”企業,每個獎勵5萬元;新獲得省“科技小巨人”企業,每個獎勵10萬元。新獲得省級企業公共(技術)平臺,每個獎勵10萬元,新獲得市級企業公共(技術)平臺,每個獎勵5萬元。
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10 萬元。
對當年新認定的省、市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一次性獎勵企業10 萬元、5 萬元。
二、做強現代服務產業
9、加快發展電子商務
積極支持創建工作,對當年獲得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示范企業、培訓基地的單位,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同一單位不重復獎勵。
支持電子商務產業園建設,對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且入駐電商企業或電商配套企業10家以上的,按實際投入的5%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對入駐電子商務產業園、物流園的企業,按其實際支付租金前兩年給予全額補助,后三年給予50%的補助,享受租金補助的企業不得轉租、分租。
鼓勵發展平臺型電商企業,對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并為我區企業提供技術支持、運營推廣等電子商務服務且服務企業數不少于20家,按實際投資額(主要包括建立平臺所需的軟件、硬件、系統集成、及必要的設備投入等)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對年交易額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15億元的平臺型電商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30萬元、40萬元。
支持農村物流體系建設,對承接農村物流資源整合,解決農村投遞“最后一公里”的企業,在實際投入方面實行“一事一議”政策。
鼓勵引進國內10強綜合性或專業性電子商務企業,對在我區設立總部或建設對我區電子商務發展、市場帶動作用明顯、商業模式新的重大電子商務項目,在用地、資金、人才政策等方面實行“一事一議”政策。
10、培育引進現代物流
對新建投資1億元以上物流中心(物流基地)、投資2000萬元以上冷鏈物流、1萬平方米以上標準倉儲設施等現代物流項目,驗收合格后,按企業實際投資額(固定資產)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新創建的國家級示范物流園區、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省重點物流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勵,等級升級給予補差獎勵。
對首次獲評國家2A、3A、4A級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等級升級給予補差獎勵。對新認定的省重點物流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1、做特做強休閑旅游
?。?/span>1)對新建投資額 3000 萬元以上的精品主題特色酒店(旅游景區、度假村內),正常運營一年后,一次性獎勵80萬元。對改建(擴建)投資額達到 1000 萬元、2000萬元的精品主題特色酒店,正常運營一年后,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30萬元。
?。?/span>2)對新建(改建或擴建)投資額達到300萬元以上(含)的主題民宿(客棧),正常運營一年后,按投資額的5%進行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span>3)引進全球酒店業排名前50強的國際知名酒店管理集團簽訂三年及以上委托管理合同并正式冠名的達到中國五星級酒店標準的酒店實體,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span>4)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旅游休閑品牌(不含民間協會組織認定的品牌),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同一企業不累進獎勵,只實行差額獎勵。
?。?/span>5)對旅行社當年組織/接待團隊來淳旅游,游覽兩個以上收費景區(點)的,游客達2000人(含以上)、5000人(含以上)、10000人(含以上)來高淳旅游,分別給予0.6萬元、3萬元、8萬元的獎勵;旅行社當年組織/接待境內來淳旅游住一晚以上并游覽兩個以上收費景區(點),游客達100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6元的標準獎勵。兩項獎勵不能重復享受,每家旅行社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
12、鼓勵發展文化產業
?。?/span>1)扶持文化企業發展
對新入選區規模以上文化企業名錄庫企業且年開票收入達到 1000萬元以上進行獎勵,其中,年開票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獎勵5萬元,5000萬元以上獎勵10萬元。
?。?/span>2)支持成長型文化企業發展
對于已入選區規模以上文化企業名錄庫且經營業績好的文化企業進行績效獎勵,年度開票銷售收入增幅達到50%以上,給予5萬元獎勵。
?。?/span>3)加快文化產業園區建設
?、俟膭钗幕髽I向園區集聚,對新入駐園區(藝術家村落)、且投資額在 500 萬元以上的文化企業,按其固定資產(不包括土地投資)投資額的 3%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
?、趯ι鐣Y本投資興建的文化產業園區(藝術家村落),凡獲得省、市級文化產業園區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獎勵 20 萬元、10萬元。同一企業不累進獎勵,只實行差額獎勵。
三、 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13、大力發展高效園藝
新增連片蔬菜鋼架大棚10畝以上,8332大棚每畝補助3000元,6米標準大棚每畝補助2000元;
新建食用菌工廠化菇棚5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補300元;
含村集體新增早園竹50畝以上,每畝補1000元,連補三年。14、促進龍頭企業升級
對首次獲國家級、省級、市級的農業龍頭企業稱號的單位,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
對種植、養殖企業當年新增設施設備投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設施設備投入額的6%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生產加工型企業按照“加大工業有效投入”項進行獎勵。
15、鼓勵外向型農業發展
對首次獲得省級農產品出口示范基地(區)的創建單位,給予獎勵10萬元;
對首次農產品出口額達到200萬美元、1000萬美元、3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5萬元、10萬元。同一企業不累進獎勵,實行差額獎勵。
16、 扶持智慧農業發展
對當年物聯網技術應用投資達到50萬元以上的園區或企業(合作社),按其當年投資額的8%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7、獎勵原則
凡獲得國家、省、市立項補助的項目,不再重復享受以上補助。(早園竹項目除外)
四、做優建筑特色產業
18、鼓勵工程創優創牌
總承包工程,對獲魯班獎工程的企業每項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獲國優、省優工程的企業,每項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5萬元。
專業承包工程,對獲省級優質工程、國家級優質工程的企業,
按總承包獎的50%給予獎勵。
參建魯班獎工程(國優工程)的企業,按總承包獎的50%給予獎勵。
19、引導企業提升資質
對晉升特級資質的建筑企業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20、扶持規模企業發展
對建立信息管理平臺進行精細化管理并通過區級以上(含區級)驗收的一、二級總承包企業和一級專業承包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和30萬元。獎勵分兩年實施,第一年獎勵50%,第二年復查合格后再獎勵50%。
對在區外市場年度結算工程量超1 億元的建筑企業給予獎勵,其中市主城區按實際結算工程量總價的2‰給予獎勵,其它區外市場(南京主城區除外)按參照招商引資政策執行。
五、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21、鼓勵科技創新創業
(1)扶持培育高新技術企業
對當年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對納入區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根據其經營業績,給予一定的獎勵。
?。?/span>2)支持企業研發機構建設
鼓勵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設企業研發機構和增加研發投入。對當年成功創建國家、省、市三級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同級中心享受一次,同一年份就高執行);對當年成功創建省級研究生工作站的單位,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當年成功創建國家、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當年成功創建省、市級院士工作站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實行科技創新創業平臺績效考核,對考核優秀企業給予每家5-10萬元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3)鼓勵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
對企業與高校院所科技合作、且在區科技成果轉化平臺登記交易的技術成果,按照技術成果交易額的20%配比獎勵資金(每個技術成果交易獎勵資金不超過30萬元),獎勵各參與方。其中:10%獎勵企業(交易完成獎勵 5%,成果實現產業化獎勵 5%),10%獎勵高校、平臺運營、科技專員。
(4)鼓勵企業自主知識產權創造
凡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申請發明專利、且獲得受理的,每件分別獎勵3000元、2000元。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獲得授權的,每件分別獎勵3000、1000、400元;軟件著作權登記費、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申請費憑證書每件補助1000元。企業引進的用于研發創新項目、且專利權人已變更至高淳區屬的有效發明專利,每件獎勵1000元。
積極培育百件專利企業,對年專利授權量100件以上或發明專利申請量50件以上的企業獎勵3萬元;對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20件的企業獎勵3萬元,每增加10件再獎勵1萬元,最高金額不超過5萬元。獎勵以最大額為準,不累計獎勵。
對經認定的國家、市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3萬元;對經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貫標合格企業獎勵5萬元。
?。?/span>5)鼓勵發展科技創業創新載體
支持圍繞我區主導產業建設眾創空間,獲市級備案認定的獎勵20萬元、省級獎勵30萬元。鼓勵優秀創業項目落戶眾創空間,市級以上眾創空間每年可擇優推薦2個優秀創業項目,由區給予每個項目5萬元扶持。
對通過市級、省級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50萬元。
22、大力引進科創人才
?。?/span>1)支持人才來淳創業
?、偃脒x南京市科技頂尖專家、創新型企業家、高層次創業人才計劃(市級項目)的人才,相關政策按照寧委發[2015]45號、高委發[2016]40、41號文件執行。
?、谌脒x南京市高層次創業人才計劃(區級項目)的人才,享受如下扶持政策(配套扶持政策):
提供創業啟動資金,給予100萬元初創扶持(其中50萬元采取對賭方式),根據人才創業進度分兩次撥付。
提供創業場所、人才公寓、風投配套投資、對賭方式等扶持政策,按照寧委發[2015]45號、高委發[2016]40、41號文件執行。
?、廴脒x南京市高層次創業人才計劃(區級項目)后,繼續入選南京市高層次創業人才計劃(市級項目)的人才,創業啟動資金追加到200萬元(市、區各100萬元);其他扶持條件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
?、芷髽I后續扶持:入選市、區兩級人才計劃的科創人才企業落戶三年內,累計項目產品營收或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追加后續扶持資金50萬元。入選省“雙創計劃”的,按省撥資金的50%追加后續扶持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的,追加后續扶持資金200萬元;入選國家“萬人計劃”的,追加后續扶持資金100萬元;入選市科技頂尖專家的,追加后續扶持資金100萬元。資金根據人才創業進度分期撥付。
?、?/span>2015年之前(含2015年)引進的市領軍型科技創業人才、市科技創業家、“千人計劃”創業人才、高淳英才按2015年市、區有關政策繼續兌現。
?。?/span>2)支持企業引進人才
對企業招納高層次人才進行獎勵和引導:對引進或培養國家“千人計劃”的企業,在人才引進或培養成功滿1年后,按20萬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對在企業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建設人才公寓廉價提供或者發放補助:對來我區企業工作的院士,按實際工作時間,每月補助5000元;對來我區工作并經認定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的高層次人才,三年內每月分別補助4000元、3000元、2000元;對來我區工作并經認定為我區急需緊缺型,且獲得博士、碩士學位的人才,三年內每月分別補助2000元、1000元;對新獲得博士、碩士學位的企業在職人員,參照以上辦法執行;對企業引進或培養經認定為我區急需緊缺型高級技師、技師,三年內每月分別補助1000元、500元。對企業引進獲得省級以上科技發明創造獎勵的人才,實行“一事一議”。享受補助人才須在淳繳納社保;企業必須為科創企業、年營收2000萬元以上在淳實體企業或年營收億元以上的總部經濟企業。
23、加快發展金融服務
?。?/span>1)發展和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
?、儋Y金扶持
境內上市扶持。對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企業,補助200萬元(含市級要求區級配套補助部分),區級財政分三個階段兌現,其中:企業在進入上市輔導并經省證監局備案后補助50萬元;上市申請資料報送證監會并經受理后補助50萬元;成功上市后補助100萬元。
境外上市扶持。在香港或其它海外股票市場首發上市的企業,發行上市工作完成后,一次性補助200萬元(含市級要求區級配套補助部分)。
“新三板”掛牌扶持。對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補助115萬元(含市級要求區級配套補助部分),區級財政分三個階段兌現,其中:企業在完成掛牌申請、資料報送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并經受理后補助20萬元;企業在“新三板”正式掛牌后,補助20萬元;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并完成股權融資800萬元以上的,補助75萬元。
區域性掛牌扶持。在南京聯合(科技)產權交易所“O板”板掛牌、省股權交易中心“眾創板”掛牌的企業,補助45萬元,分三個階段兌現,其中:實現“展示性掛牌”一次性補貼5萬元,實現“托管性掛牌”一次性補貼25萬元;企業掛牌后實現融資2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補貼20萬元。
?、谄渌马?/span>
企業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政策兌現不與稅收掛鉤。2017年元月1日之后掛牌的企業享受本政策獎補標準,企業成功掛牌后獎勵。
?。?/span>2)其它配套
區政府鼓勵出資設立股權投資母基金,按5%至10%參股股權投資企業,支持引導股權投資產業發展。
引導股權投資機構投資初創期企業。根據社會創投機構申請并經審核,區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對社會創投投資的初創期中小科技創新創業企業予以不超過30%比例的跟進投資,投資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到期以回購、轉讓等方式收回。到期不能回收或回收無望的,在組織專門評估的基礎上作消減退出處理。
社會創投機構投資初創期科技創新創業企業發生投資損失的,區級財政對單個創業投資項目按實際損失額的30%給予風險損失補償,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擔保機構給“百企升級”企業融資擔保,對年擔保費率低于1.5%(含1.5%)的融資項目,區級財政按年度擔??傤~的0.5%給予擔保機構風險補助。
24、著力實施品牌戰略
對牽頭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省級地方標準)且主起
草排位第一、并在本地生產經營的企業,在標準頒布后,分別一次性獎勵企業 20萬元、10萬元。
對獲得省級、市級名牌產品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5萬元;對獲得省級、市級服務名牌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 萬元、5 萬元;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市著名商標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 20 萬元、10萬元、5萬元。
對獲得“中華老字號”、“中國商業名牌”等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獲得省著名商號、商業名牌、中華餐飲名 店等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南京市老字號”
稱號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對當年被認定為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生產單位,分別按每個產品 2萬元、3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對獲得國家、省名優農產品稱號的生產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同一企業不累進獎勵,只實行差額獎勵。
對新獲得中國出口質量安全示范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成功創建國家級質量獎、中國工業大獎的企業,均一次性獎勵30萬元。
對在高淳區列統,獲得區長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5萬元。
鼓勵爭創冠以高淳生態原產地標志的品牌,對獲得能有效促
進本地經濟發展、體現高淳生態原產地、提高地方知名度的國家、 省級新品牌的單位,實行“一事一議”獎勵。
六、附則
25、成立產業發展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區主要領導任組長,各分管區長任副組長,各責任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統籌協調全區經濟發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發改局。
26、產業政策每年修訂一次,各責任單位主要領導為產業政策制定第一責任人,并明確分管領導專門負責年度產業政策和相關考核細則的修訂、評估、調整,并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年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提出下一年度的產業發展政策,報區委區政府批準實施。
27、區財政設立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列出年度資金支出計劃,統一用于政策兌現(開發區、鎮對企業的獎勵由區財政執行后再與開發區、鎮結算)。由政府出資建設的項目,所獲上級各項榮譽,原則上不予獎勵。
28、報表合并的企業視作同一主體,同一主體、同一事項享受區各項政策獎勵時就高執行、不重復享受,所予獎勵視同為上級項目配套。除項目投入獎勵、農業、文化產業外,同一企業各項獎勵和補助原則上不超過該企業本年度對地方貢獻可用財力總額。所有獎勵企業須在高淳區列統。
29、招商引資企業的獎勵政策另行商定。
30、為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嚴重失信行為或申報項目獎勵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取消其三年內受獎資格。
31、建立有效管理機制,繼續實施項目績效評估,由財政局牽頭,相關部門參加,中介機構主導,開展2016年產業資金績效評估。17年開始,由發改局、財政局、審計局三單位組成回頭看項目核查小組,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對上年度獎勵項目考核資料進行審核,同時對部分企業項目進行抽查。
32、本政策意見為年度產業政策,實施中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
33、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產業發展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暫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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